據新華社、《南方都市報》報道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的提名,國務院2014年11月30日任命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主要官員和檢察長。    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當天下午5時30分率領第4屆特區政府候任主要官員與記者見面,下屆主要官員大換班,僅審計長何永安(何厚鏵任期內的特首辦主任)留任,其餘均更換新人。根據澳門特區基本法的規定,候任官員將於2014年12月20日起履行職責。在公佈名單的同時,澳門傳媒和普通市民可通過終審法院網站查詢他們的財產申報表。
  有分析稱,主要官員以及緊接著的司級官員人事變動,將有利於崔世安在未來5年推動改革。
  任命情況如下
  任命陳海帆(女)為行政法務司司長;
  任命梁維特為經濟財政司司長;
  任命黃少澤為保安司司長;
  任命譚俊榮為社會文化司司長;
  任命羅立文為運輸工務司司長;
  任命張永春為廉政公署廉政專員;
  任命何永安為審計署審計長;
  任命馬耀權為警察總局局長;
  任命賴敏華(女)為海關關長;
  任命葉迅生為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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