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廉政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青島大學教授 張德友
  這篇報道所反映的檢察機關查處的虛報冒領、侵吞挪用惠民資金和補貼的腐敗案件,涉案人員觸犯了刑律,違反了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損害了群眾利益,其行為與黨中央的關註民生、以人為本的主張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其涉案範圍之廣,負面影響之大,應該引起我們的充分重視。
  從報道中披露的案件看,涉案人員職級不高,大多是科級以下幹部,有的連幹部也不是。這就是“老虎、蒼蠅一起打”中的“蒼蠅”。然而,這些“蒼蠅”對群眾利益的危害不可謂不大。一是具有對群眾利益的直接侵害性。這些人貪占的資金數額與“老虎”比起來並不算大,大多在數萬、數十萬元,但涉及面廣,人數眾多,這樣算來,貪占的總金額也很大。把本文所涉及的幾個案例涉及金額粗算一下加起來也有幾千萬元之巨。這些錢都是黨和政府直接給生活困難群眾的救命錢,這樣大量地被侵占,是對群眾利益的直接侵害。二是具有對國家惠民政策的普遍侵犯性。從本文所披露的貪占孤兒救助金、涉農補貼資金,騙取截留專項補貼、非法侵占醫保基金等,這些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幾乎無一幸免地被侵犯。三是具有侵害群眾生存權、生命權的殘忍性和掠奪錢財的貪婪性。黨和政府對孤兒、生活困難家庭、下崗職工的救助,直接關係這些家庭和個人的生活和生命安全。而這些執行救助的人把應該發放到群眾手中的救助款給截留了、挪用了、貪占了,這實際上就是把這些群眾的生活來源截斷了,把這些群眾推向了死路。他們不擇手段、不計後果、不顧群眾死活,其行為令人髮指。四是集體作案、聯合作案。很多是共同犯罪、單位犯罪,是窩案串案。
  在這些“蛀蟲”們鑽惠民政策空子,大肆分食“唐僧肉”的時候,有病的群眾不能得到及時救治,生活困難的群眾不能及時得到補助,國家惠民政策不能落到實處,就會對群眾生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負面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就得不到體現。近幾年來,民生領域的腐敗案件呈現出多發、高發的趨勢,成為腐敗的“重災區”。針對民生領域的腐敗案件,各級檢察機關加大對此類案件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了此類犯罪。同時,由於此類案件大多發生在基層,涉及社會面廣人多,我們更應該做好社會基礎方面的工作,如確保群眾的知情權,讓群眾知曉什麼樣的困難,能得到什麼樣的救助,能得到哪些利益。這樣,即使群眾感受到國家政策的溫暖,也使他們能主動參與到維護自身權益、打擊違反犯罪的過程中來。還應該增加惠民政策執行的透明度。把醫保、低保、危房改造、困難家庭救助等惠民項目的執行方面的詳細情況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原標題:增加惠民政策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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