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劉洋)20年前因矛盾在除夕夜將鄰居槍殺後逃亡,20年後卻因“大意”住在派出所旁邊被民警認出。5月15日,在逃20年的殺人犯潘某被警方押解回丹東。
  蹲守4個小時
  除夕夜槍殺鄰居
  20年前的一個除夕夜,家住東港市廟嶺村潘家屯西組的潘某持雙管獵槍悄悄來到同姓鄰居潘某某家。
  守候和心理掙扎了4個小時後,在距離門外10米處,潘某瞄準正在家中的潘某某開了一槍。當潘某持槍準備進屋查看情況時,鄰居潘某某的兒子突然從屋裡沖了出來,潘某再次勾動了扳機。在慌亂中,潘某的獵槍被屋門夾掉,腳趾也受了傷,倉皇逃走。
  警方勘查現場後發現,潘某某中槍當場死亡,其兩個兒子身受重傷。對這起特大殺人案,警方先後20多次派出緝捕小組,足跡遍佈遼寧、吉林、黑龍江和內蒙古等地,均未果。
  3000元買槍
  花半年時間練槍法
  “在我印象中,從小時候起,兩家就有矛盾,都是因為一些養雞、種樹、蓋房等瑣事。”犯罪嫌疑人潘某交代,到了他這一代,兩家的矛盾進一步激化,甚至家中的雞死了,都懷疑對方下毒所致。
  1992年1月,正在家中的潘某聞聽他的大兒子在水塘游泳時溺亡。對於兒子的死因,潘某懷疑是鄰居潘某某雇凶所為並報案。
  潘某交代,讓他萌生殺人為兒報仇的念頭,是因為鄰居潘某某的一句話。一天晚上,潘某某從派出所回來時,遇到他時說,“你可以繼續告,不好使。”
  於是潘某暗下決心一定要為兒子報仇,而目標就是潘某自認為的“凶手”潘某某。
  1993年9月,潘某從他人手中花3000元購買一把雙筒獵槍和數發子彈。此後近半年的時間內,潘某不斷在山上練習槍法,直到當年的除夕夜,潘某覺得時機已經成熟,便拿著槍來到了潘某某家中行凶。
  逃亡20年
  搬到派出所旁住被抓
  “我沒有文化,沒有身份證,逃亡時身上僅有2000元錢,很快就花完了。當時我幾乎絕望了,很多次想到了死。”潘某說。據潘某交代,案發後他逃到朝陽藏了兩個星期,隨後坐火車逃到內蒙古,在當地做礦工,一干就是20年。“白天在煤礦拼命地幹活,晚上盡可能地躲在工地,但一閉眼就夢到被警察抓住。一天到晚總是心慌慌的,一個警察的身影,一次警笛聲響,還有工友的好心詢問,都讓我心驚肉跳的。”潘某說。
  “20年過去了,以為丹東警方早就放棄了追捕。”潘某說,今年4月,因為租住房屋到期,他在距離當地派出所僅100多米的地方找到一處房子並住了下來。沒想到,過了兩個星期,他便在住房大門旁看到丹東警方印製的逃犯協查通報,上面有他的頭像和名字。潘某準備立刻逃亡,但卻捨不得礦上的幾千元工資。在索要工資時,被當地警方抓獲。“當兩名民警準備抓捕時,我沒有抵抗,當時反而覺得心裡一塊沉重的石頭落了地,這下解脫了,20年了,心理壓力太大了。”潘某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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